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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利得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利得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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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讯《西部利得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利得财富》主要内容是利得财富,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1重要提示1.1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现在请大家看具体新闻资讯。

西部利得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下转D58版)

西部利得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8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西部利得稳健双利债券A

西部利得稳健双利债券C

注: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指数=中国债券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其中:中国债券综合财富指数作为衡量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基准,沪深300指数作为衡量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基准。

中国债券综合财富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权威性,并得到投资人的广泛认同,其样本范围涵盖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成分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银行金融债、企业债券等所有主要债券种类。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国A股市场指数,它的样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覆盖了大部分流通市值,其成份股票为中国A股市场中代表性强、流动性高的股票,能够反映A股市场总体发展趋势。

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指数按照构建公式每交易日进行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benchmark(0)=1000;

%benchmark(t) =90%*(中国债券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t)/ 中国债券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t-1)-1)+1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t)/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t-1)-1);

benchmark(t)=(1+%benchmark(t) )* benchmark(t-1) ;其中t=1,2,3,…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西部利得基金”,下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864号)批准成立于2010年7月20日。公司由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利得科技有限公司合资控股,注册资本3.5亿元人民币,其中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比51%,利得科技有限公司占比49%,注册地上海。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共管理29只开放式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对于场内交易,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实现了公平交易;对于场外交易,本基金管理人按照公司制度和流程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风险控制岗负责对各账户公平交易进行事后监察,在每日公平交易报表中记录不同投资组合当天整体收益率、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同向(1日、3日、5日)交易价差分析、银行间交易价格偏离度分析;并分别于季度和年度末编制公平交易季度及年度收益率差异分析报告,对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不同时间窗口同向(1日、3日、5日)交易的交易价差以及T检验、银行间交易价格偏离度进行了分析。

当监控到疑似异常交易时,本基金管理人风险控制岗及时要求相关投资组合经理给予解释,该解释经风险控制岗辨认后确认该交易无异常情况后留档备查,公平交易季报及年报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由风险控制岗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

报告期内,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收益率差异比较、对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监控分析,公司未发现整体公平交易执行出现异常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在宏观去杠杆的目标下,投资动能一定程度上有所削弱。贸易战持续,保护主义倾向抬升,全球贸易和经济前景不确定性加大。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仍较大。非标融资规模不断萎缩,表内融资受制于资本金、监管指标等因素增长有限。信用扩张受限抑制实体经济融资。5月以来,信用事件不断爆发,债券发行量大减,信用条件恶化对企业的再融资逐渐产生不利影响。融资环境收紧、财务成本上升、企业盈利恶化与违约预期相互强化形成正反馈,可能导致实体企业融资的剧烈收缩。

权益资产在贸易战、去杠杆紧信用、社会融资规模下滑的多重冲击下,二季度继续下行,市场氛围悲观。周期股由于市场预期盈利拐点出现,估值受到较大压制。贸易战美国企图打压中国中高端制造业崛起,使得科技成长股的投资风险偏好难以有效提升。在内外部环境不确定性的背景下,业绩增长具有确定性的行业相对抗跌。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以固定收益投资为主,主要配置了流动性较好的高信用资质的短融和同业存单,投资上采用短久期票息策略,配置上兼顾流动性和收益性,在严控信用风险的前提下,力争收益的最大化,并适度使用杠杆套利操作提高收益。权益配置上,主要布局业绩增长具有确定性的大消费主题。

感谢持有人的支持,我们将继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基金,努力为持有人带来优异回报。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基金业绩表现参见本报告第三部分“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宏观数据大概率遵循稳中有降的趋势。首先,外贸战对经济的负面作用将会逐步体现,出口数据加速下降拖累经济;其次,房地产调控大环境下,房地产投资这个上半年推动宏观的主要动力很难进一步加强;第三,出于防风险的考虑,财政政策目前看并不十分积极,即使后期有所加强,也仅仅起“托底”的作用,想象空间不大。在经济走弱,货币政策重归宽松的趋势下,债券市场特别是利率债有望继续受益,但信用收缩仍然在继续,故中低等级信用债投资仍须谨慎。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制订了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并经本基金管理人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成立了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具体职责包括对本基金管理人估值政策和程序的制订和解释;在发生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以及在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时,估值委员会负责对所采用的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进行重新评估或修订,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针对个别投资品种的估值方法调整,均须通过托管银行复核。

估值委员会的成员包括投资部、研究部、风险管理部、基金运营部等有关人员组成。各成员平均具有8年以上的基金相关从业经验,且具有风控、证券研究、会计方面的专业经验并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独立性,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没有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并按照制度规定的专业职责分工和估值流程履行估值程序。

基金经理如认为持仓品种的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通过参与对估值问题的讨论和与估值委员会共同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等方式,对估值议案提出反馈意见。作为公司估值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有权投票表决有关议案。

本基金管理人尚未签订任何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利润分配情况参见本报告第六章节财务报表附注相关内容。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A级为25109740.5元,C级为4175546.81元。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西部利得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西部利得稳健双利债券A基金份额净值1.064元,基金份额总额363691186.36份;西部利得稳健双利债券C基金份额净值1.065元,基金份额总额73778961.11份。西部利得稳健双利债券份额总额合计为437470147.47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西部利得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西部利得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贺燕萍______ ______贺燕萍______ ____张皞骏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西部利得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483号批复核准,由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西部利得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西部利得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1,460,990,933.52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2)第23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西部利得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6月2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461,786,202.78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795,269.26份基金份额,划入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西部利得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根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的,称为A类;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本基金A类、C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人可自由选择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但各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西部利得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最新公布的《西部利得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是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并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于2018年8月28日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西部利得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此外本财务报表同时符合如财务报表附注6.4.2所列示的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财务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1)主要税项说明

根据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85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上证交字[2008]16号《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8年9月1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 [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 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b)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2018年1月1日 (含)以后,资管产品管理人 (以下称管理人)运营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基金在2018年1月1日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收入免征增值税。

(c)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d)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根据持股期限差别化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 (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权登记日为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5年9月7日期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股权登记日在2015年9月8日及以后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f)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g)对基金在2018年1月1日 (含)以后运营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所在地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h)对基金在2018年1月1日 (含) 以后运营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分别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所在地适用的费率计算缴纳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8.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8.1.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8.1.4 权证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的净额列示。

2.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当年天数。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0.4%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再由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4%/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份额单位:份

1.西部利得稳健双利债券A: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2.西部利得稳健双利债券C: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2.本基金通过“建设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于2018年6月30日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158,893.06元.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

6.4.9 期末(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于2015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流通受限的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下转D5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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