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财经要闻
证券代码:000610 证券简称:西安旅游 公告编号:2019-28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议案否决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现场会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7号西安旅游大厦七层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召集人: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谢平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数量为67,329,822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395%。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数量为67,315,722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335%;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14,10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数量为2,727,677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的1.1521%。
8、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67,317,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6%;
反对1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715,2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54%;
反对1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4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贾丽倩、张明娟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关于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