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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_异地公积金贷款按照哪边的政策?

作者:百色金融新闻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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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4月1日起,我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那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有哪些要求?是否可以异地提取?需要哪些材料呢?

据悉,在我市申请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对象为:住房公积金在异地缴存、户籍在我市且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对象不能申请“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为:1、缴存职工家庭从未使用或仅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2、申请人及其他房产共有权人均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申请额度、期限:异地购房贷款额度、期限均按照我市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执行。申请材料: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异地缴存职工不需提供住房公积金存折及复印件)。以及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应提供的其它材料。办理流程方面:1、开具证明。申请人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2、办理贷款。异地购房贷款办理流程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相同。 (记者 巫瑞万)

链接:提取公积金这样做

A. 职工在省内户籍所在地购房如何提取

(一)提取条件

职工在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在配偶工作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其住房公积金提取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时限及提取金额

购买商品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逾期不得办理。提取额为提取日上个月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取至百元),且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提取额应转入售房方账户。

购买二手房的,应在房屋所有权证办妥之日起一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逾期不得办理。提取额为提取日上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取至百元),且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提取额可转入申请人个人账户。

(三)提取材料

购买商品房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购房所在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购销合同备案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购房的,还应提供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买二手房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涉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契约。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购房的,还应提供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B. 如何提取偿还市内商业性住房贷款

(一)提取条件职工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商业性住房贷款满一年后,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全部或部分商业性住房贷款本金。

职工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均未结清的,如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当前无逾期、且无连续三期(含)以上及累计六期(含)以上逾期记录,可在贷款满一年后,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组合贷款中的全部或部分商业性住房贷款本金。

(二)提取金额

职工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未偿还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本金。住房公积金余额小于商业性住房贷款本金的,只可支取至百元;住房公积金余额大于商业性住房贷款本金的,可支取至角分。提取额应转入贷款银行还款专户。

(三)提取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贷款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证明(应体现银行还款专户名称、账号)、近六个月的还款明细表(含贷款余额)。

C. 缴存使用证明的开具

(一)申请对象

申请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的对象为:住房公积金在我市缴存、户籍在异地且在户籍地申请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

(二)申请条件

职工家庭在我市未使用或仅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各一份(须携带原件与复印件核对)。

(四)申请地点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县(市、区)管理部。

来源: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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