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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答疑:最高120万贷款额度 为何只能贷14万?-武汉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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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讯《公积金答疑:最高120万贷款额度 为何只能贷14万?-武汉公积金》主要内容是武汉公积金,根据武汉公积金贷款政策,首套房最高可贷70万元,二套可贷50万元。然而,因不了解公积金政策,林女士首套房和二套房一共只贷了14万,现在再想购房已无法第三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提取。,现在请大家看具体新闻资讯。

根据武汉公积金贷款政策,首套房最高可贷70万元,二套可贷50万元。然而,因不了解公积金政策,林女士首套房和二套房一共只贷了14万,现在再想购房已无法第三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提取。长江日报记者接到市民林女士咨询来电,特邀请武汉住房公积金中心专家就此问题进行答疑。

10月25日,市民林女士向长江日报反映,2003年,她在武昌买了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 房屋总价为19万元,用手头积攒的钱凑齐15万元后,因不想借钱,再加上以为公积金是想用就能用,不限次数,就用公积金贷款了4万元,办理了逐月划扣,两年后贷款金额已还清。 到了2009年,林女士想改善住房条件,于是又购买了面积为130平方米的第二套房,受传统思想影响,总觉得“无债一身轻”,于是在手头拼凑得差不多的情况下,只把不足的差额,再次用公积金贷款了10万元,依旧办理了逐月划扣。

两个月前,林女士嫌第一套房太小,将其售出。现在,林女士想再次购买一套房,并仍采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但她去武汉住房公积金中心一问,这才发现:原来,自己现在不仅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买房,也不能提取公积金来付房款,只能等退休后再提取了。林女士就疑惑了:之前买房时办理的公积金贷款金额都很小,自己的公积金账户明明还有大几十万元啊,怎么现在既不能贷款,又不能提取了呢?

对此,武汉公积金中心专家介绍,从公积金贷款政策来看,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出台,武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已调整为“认房认公积金贷”的原则。这位林女士及配偶已购买过两次住房,并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无论市房管局房查系统显示住房是否为零,无论贷款是否已结清,武汉公积金中心都不再受理其贷款申请。 而从公积金提取政策来看,根据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办理规定,提取的情形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林女士已经是购买第三套住房,因此不能因购房办理公积金提取。

武汉即将出台公积金异地贷款新政

武汉人异地缴公积金可在汉贷款买房

近日,网友“昨夜星辰”在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他户籍在武汉,目前在外工作十年了,计划两年内回武汉发展,想先把房子弄好。之前听说武汉公积金即将开放异地贷款,请问何时可以落地?

昨日,长江日报记者向武汉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部门核实,为了进一步扩大公积金缴存职工受益面,该中心对现行的《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试行)》已做了完善和修改,近期已通过市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即将出台。该部门负责人称,市民可关注武汉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贷款政策一栏,武汉住房公积金中心会及时进行政策更新。

届时,只要符合我市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申请人可携带以下资料到武汉公积金中心各分中心办理:1.借款人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结婚证(如单身需提供单身证明);3.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及近一年缴存明细;4.《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武汉公积金中心官网下载);5.异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查信息;6.武汉市房地局出具的房查信息;7.本市购房合同。

据悉,今年4月13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发布《武汉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具有武汉市户籍且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外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可申请异地贷款”。

据了解,2014年开始,武汉市开始实施的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仅限于武汉、长沙、合肥、南昌、成都等长江中游城市群范围内实施。异地贷款政策如全国通用后,对于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武汉人来说,回汉购房将更加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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