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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分析银监会表外业务新规:对商业银行总体影响偏正面-表外业务

作者:百色金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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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融评论”(微信号: SFI2011)汇集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智库体系新金融系列——上海新金融研究院、北方新金融研究院、上海浦山新金融发展基金会,以及上海新金融研究院参与发起的北大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的研究成果,奉送独家、专业的新金融评论,欢迎关注。

发展表外业务是商业银行顺应利率市场化、推动混业经营的重要手段。但是,从其他国家的经验教训看,如果监管政策和内部管理不到位,表外业务也会成为金融风险的累积点。

为了规范我国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11月23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指引》)。这个指引中覆盖了商业银行的全部表外业务,对于未来表外业务的发展将会产生积极和深远的影响。

银监会称,近年来银行表外业务快速发展,2011年3月发布的指引已经难以适应监管。于是,银监会在2011年《指引》的基础上进行了全面修订。此前,10月下旬市场曾传言央行将于今年三季度起将表外理财纳入MPA考核范畴。虽次日央行表示消息并不完全准确,表外理财尚未正式纳入广义信贷范围,但央行也明确提出当前部分银行的表外理财业务增长速度较快,表外理财资金的投向主要包括信托、债券等资产,实际上发挥了信贷扩张的作用,对宏观经济和杠杆率等指标有影响,且其资金来源一定程度上仍具有刚性兑付的特征,将表外业务纳入MPA是有必要的。

此次监管发力继续秉持了“防风险、去杠杆”的政策意图,旨在进一步规范银行表外理财业务。在经过一个月的摸底测算后,此次修订也或将为表外理财正式纳入MPA考核范畴做准备。对此,上海新金融研究院(SFI)理事单位代表、浙商银行分析师郭新强表示,该意见稿是继《理财业务监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央行拟将理财纳入MPA考核后,又一针对理财业务的重大监管动作,近期需要警惕引发市场流动性紧张的风险。对商业银行而言,其影响总体可控,且偏正面。

新《指引》的重点内容

新《指引》扩展并进一步明确了表外业务定义范围。在2011年《指引》中只包括担保类、部分承诺类两种类型业务的基础上将表外业务分为担保承诺类、代理投融资服务类、中介服务类和其他类等。在针对表外业务的管理原则方面,新《指引》在全覆盖原则的基础上新提出了分类管理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前者要求商业银行区分自营与代客业务,后者要求按照业务实质和风险实质进行归类管理。

“实质重于形式”下保本理财计提风险加权资产并占用资本,非保本业务根据风险情况风险加权资产并占用资本。新《指引》第二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遵循会计准则和监管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担保承诺类以及实质承担信用风险的投融资服务类及中介服务类表外业务计提减值准备,并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审慎计算风险加权资产,计提资本。”这表明,保本理财和非保本理财都要根据银行具体承担的风险情况计提风险加权资产并占用资本。

新《指引》中包含的要点还包括:(1)建立表外业务风险限额管理制度;(2)建立覆盖所有表外业务的全口径统计制度;(3)对担保承诺类表外业务进行统一授信管理等。

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保本理财回归表内并对非保本业务计提资本,将最终导致银行资本消耗加大,同时带来银行资金成本的上升。首先,此前为规避资本约束的监管,不少银行将表内业务转至表外,甚至部分城商行表外扩张远超传统信贷,15年银行理财规模迅猛发展增速达50%以上,远超M2增速。而新《指引》下“实质重于形式”,担保承诺类表外业务计提风险加权资产并占用资本,实质承担信用风险的非保本业务也要根据风险情况风险加权资产并占用资本,这将加大银行的资本消耗,使得银行在严格的资本充足率要求限制下,重新面临更大资本约束。其次,如理财等表外业务的资金成本将被记入银行资本成本,相对传统存款来说,加重了银行资金成本的负担。

表外业务扩张受限,理财增速放缓。计提资本的约束将制约银行表外扩张,在新《指引》监管要求下,银行表外业务将被进一步规范,告别此前混乱高速发展阶段。同时我们此前也指出在理财资金的供给端与需求端均出现不同程度收缩下,理财增速趋向放缓。目前理财规模的增速已过顶峰,高增长难再现,2015年理财资金余额增速达54.61%,今年上半年以来较年初增幅达11.83%,全年理财扩张速度放缓成定局。在此背景下,此次修订再次全面加大对理财的监管力度使得理财业务扩张受到进一步制约。

理财增速放缓带来货币乘数的下降和负债端的萎缩。而理财实质是货币扩张的重要渠道,因此其增速回落下,是货币乘数的下降,以及银行负债端和资产端的相互收缩,表外业务的降温都会削弱资产的资金驱动力,“资产荒”有望缓解。

银行配置需求增长减弱。前期理财扩张很快,“资产荒”问题应运而生,理财也成为债市重要的配置资金,但资本约束下“有多大本钱做多大生意”,银行理财监管趋严,前期行事风格激进的中小行将在监管要求下受制约,再加上货币乘数的下降和负债端的萎缩,配置压力有望缓解。

注重银行实质风险,规范影子银行发展。新《指引》中出现的扩展表外业务定义范围及新增管理原则均显示了监管层将对银行表外业务实现全覆盖,注重业务蕴含的实质风险,通过更加明确细分的分类管理方法进行精细监管,构建了全面、统一的表外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体系,引导商业银行规范发展表外业务。

对债市的影响

今年以来,市场对于监管层将要加大影子银行业务的监管和表外业务约束的传闻不绝于耳,然而总体上如银监会等监管主体并没有明确的相关表态,10月下旬市场出现相关传言后次日央行表态目前仅处在摸底测算过程中。此次银监会出台征求意见则进一步清晰和明确地表明了对表外风险的关注和监控,由于银行表外业务主要为规避资本金和杠杆约束,因此此次监管发力也与此前去杠杆的意图相一致。

对债市而言,配置资金增速放缓,同时杠杆资金的流动性在央行稳健货政下难松,机构流动性量价压力加大。当前央行仍然坚持中性稳健的货币政策态度,保持资金净投放维稳市场资金面,然而随年节将至,在跨年资金配置需求等因素作用下市场流动性状况仍然易出现波动。一方面市场资金面仍将为紧平衡态,另一方面监管开始全面发力制约银行表外业务近年来出现的急速膨胀,目前仅就征求意见稿而言尚不能完全衡量未来将产生的实质影响,但近期状况加新《指引》出台,供给角度而言监管政策开始趋严,引致银行理财的购买需求受到限制,供需两端总体对债市构成利空。因此,债市在上周调整不及预期后,随着新《指引》公布调整或将继续。

深度解读分析

1.征求意见稿是“去杠杆、防风险”的内在要求

当前的宏观形势呈现出高度不确定的状态。在国际上,黑天鹅事件不断,主要发达国家经济形势和货币政策正在加速分化,同时,逆全球化浪潮凸显;在国内,杠杆仍然在不断抬高,且从企业、政府蔓延至家庭,形成了实体经济、政府债务和房地产等3大系统性风险点。因此,“去杠杆、防风险”已经成为当前宏观金融监管政策的重点任务。可以看到,过去几年中,宏观政策当局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防风险的政策措施(见下表),而此次征求意见稿可以看作是这一政策方向的延续。

专家分析银监会表外业务新规:对商业银行总体影响偏正面

专家分析银监会表外业务新规:对商业银行总体影响偏正面

2. 引导打破理财刚性兑付预期

打破理财刚性兑付是意见稿出台的主要目的之一。意见稿指出:(1)明确理财兜底要计提资本,管住银行之间出兜底协议;(2)对本金保护型、兜底协议等理财发行方,给出6个多月的整改时间,到期后不得续作,否则计提资本;(3)理财产品单独建账,不得调剂收益,如果银行对某一只理财产品进行收益补贴,那么该理财产品则被认定为银行承担实质风险,需要计提资本。

对此,银行要多发行净值型理财产品,少发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与之配套,《理财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要求理财杠杆控制在140%以内、理财不能由本行托管、区别净值型理财和预期收益型理财计提风险准备金。

3. 资本管理正成为监管的重要手段

在7月份银监会审慎规制局起草讨论的《关于加强非信贷资产和表外业务资本监管的通知》(未实施)中,曾提出部分表外业务的资本计提方法:(1)非标银行理财:表外转换系数为20%;(2)股权类银行理财:表外转换系数为50%;(3)标准化债权或者股票类银行理财:无需计提资本。按照这个办法,根据2016年全国理财业务中报的投向测算,风险权重为6.52%,25万亿理财余额需要计提1.6万亿资本,这将对商业银行的经营产生巨大压力。

对此,意见稿没有搞“一刀切”,没有要求统一计提资本,而是要求银行加强内控管理,并按月报送1104数据、按季提交分析报告。考虑到银监会已要求银行从明年开始,每年4月份前要提交内部资本充足评估(ICAAP)报告,针对表外业务,银监会可能会对单家银行或特定资产组合提出第二支柱资本要求。

4.资产管理正成为商业银行竞争新高地

代客投融资服务包括委托贷款、委托投资、非保本理财投资、代客交易、代理发行和承销债券等。对于正在转型的我国商业银行来说,这一业务兼具高成长性和低风险性特征,能带动促进银行各业务板块的交叉销售。另一方面,受利率市场化、资产荒和重定价等影响,银行仍将面临净息差收窄的压力。因此,发展代客业务,着力提高资产管理能力,可以降低资本消耗、提高非息收入占比,实现资本、规模和盈利之间的有效平衡。

在此次意见稿中,统一了表外业务口径,且要求外部审计并信息披露,上市银行的表外业务情况将成为社会公众和投资者关注、比较的对象。可以预见,代理投融资服务将成为商业银行提高综合经营能力、投贷顾联动能力、资产管理能力的关键抓手,也将是评判银行竞争力的重要指标。

5. 近期警惕表外业务收缩引发市场流动性趋紧

加强表外业务监管,将使理财业务过度激进扩张的银行逐步收缩其委外业务,而债券作为流动性最好的资产自然是最先抛售的。值得注意的是,10月末以来互换利率持续飙升,创19个月新高,并未因月初以来央行大量公开市场操作而得到抑制。这凸显市场情绪已经发生变化,短期内银行间资金趋紧的态势难以出现根本性好转。

上周银行间市场资金面再度趋紧,这是自10月央行摸底银行表外理财业务后,银行间市场资金面紧张的一种延续。对此,近期需要警惕征求意见稿实施对市场流动性的负面影响。同时,理财业务被银监会多次明确要求纳入统一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征求意见稿中进一步强调银行要关注表外业务流动性风险。

结论

本次征求意见稿是继《理财业务监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央行拟将理财纳入MPA考核后,又一针对理财业务的重大监管动作,近期需要警惕引发市场流动性紧张的风险。对商业银行而言,其影响总体可控,且偏正面。

本次征求意见稿符合中央“去杠杆、防风险”的要求,旨在规范影子银行,引导市场打破理财刚性兑付预期。按照监管要求,理财产品需要单独建账,不得调剂收益,如果银行对某一只理财产品进行收益补贴,那么该理财产品则被认定为银行承担实质风险,那需要计提资本。可以预见,未来净值型理财产品将会不断增多,投资者应习惯于打破对理财产品的刚兑预期,更多关注机构的资产管理能力和产品设计本身。

随着理财刚性兑付的打破,资金成本会有一定下降,这不仅有利于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而且有利于商业银行稳定息差水平,集中精力提高资产管理能力,一部分新锐银行将凭借人才优势和创新能力脱颖而出。

(本文综合自央行观察和搜狐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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