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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0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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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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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和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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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8月5日至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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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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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指公司公告聘任或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通过建立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实时的行为监控与及时的分析评估,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在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方面,公司制度规定投资组合投资的股票必须来源于备选股票库,重点投资的股票必须来源于核心股票库。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投资授权制度,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过程中,中央交易部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公平分配投资指令。监察稽核部风险控制岗通过投资交易系统对投资交易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及预警,实现投资风险的事中风险控制;稽核岗通过对投资、研究及交易等全流程的独立监察稽核,实现投资风险的事后控制。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不同的投资组合受到了公平对待,未发生任何不公平的交易事项。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原则上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投资组合除外)或同一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如果因应对大额赎回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反向交易的,则需经公司领导严格审批并留痕备查。
本报告期内,本投资组合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未发生过同日反向交易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第3季度,债券市场大涨,股市大跌之后盘整。
从宏观经济基本面来看,目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经济还在探寻底部已经成为市场共识。从三季度公布的宏观经济数据来看,除7月中旬公布的6月经济数据有所企稳以外,7、8两月宏观经济数据显示经济下行的压力仍然较大(例如不断创新低的财新PMI数据、持续处于深度通缩状态的PPI数据等)。而三季度市场对于CPI预期较高(这也对收益率的进一步下探形成阻力),主要由于猪肉价格上涨较快所致。但目前猪肉价格已经有所回落,其对之后CPI数据的拉动作用也有所减弱。
2015年第三季度,央行继续维持较为宽松的货币政策,但市场资金面亦存在“汇改”等扰动因素。公开市场操作方面,央行在7月份和8月上旬连续施行逆回购操作,规模相对较为稳定。8月11日央行大幅上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以后,引发市场对外汇市场资本外流引起流动性收紧的担忧,在这一背景下,央行加量逆回购操作规模;直到9月中下旬,伴随资金面宽松以及汇率企稳,央行逆回购规模有所减少。从公开市场操作的中标利率来看,央行进一步引导7天逆回购利率下行15bp至2.35%。此外,降准降息(自8月26日起下调存贷款利率0.25%,自9月6日起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MLF以及SLO等操作也显示央行维持较为宽松货币政策意图明显。
值得注意的是,长短收益率在第二季度分化明显的局面在第三季度逆转, 短端收益率与二季度相比有所上行;中长端收益率方面7、8两月持续下探,9月企稳震荡,整体收益率表现为“7、8月下行、9月震荡”的局面。期限利差在2季度频创新高之后,在3季度得到很大程度修复。
可转债市场方面,股市大幅下跌带动转债暴跌,转债市场总量也已经萎缩。
截至9月30日,中债综合净价指数上涨0.96%。分品种看,中债国债总净价指数上涨1.15%;中证金融债净价指数上涨1.22%;中证企业债净价指数上涨1.83%。
我们在本季度纯债操作是适度拉长久期,增加仓位,同时积极调整账户以应对规模的变动。权益方面是清空可转债。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广发聚利净值增长率为-0.6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57%。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第4季度,我们认为债券市场可能呈现震荡走势。利率风险虽不大,但是有十分亮眼表现的可能也不大,信用债的分化会继续显著。
2015年第4季度经济预计依旧低迷,通胀风险可控,经济基本面变化不大,债市的走势更多取决于政策面和资金面。从政策面来看,需求不振的前提下,货币政策走势有望能保持一贯性。但是资金面注定面临两难,一方面,为了转型的顺利进行,主观上不能允许货币市场利率超预期走低,而利率市场化尚未成熟,客观上全社会负债成本难以快速下行;另一方面,虽然掣肘于经济转型,回顾央行三季度的操作,依旧大尺度降准降息,又证伪了宽松的货币政策边际上转向的可能。
从长远来看,债市可能持续牛皮市,区间震荡。主要风险首先在于国际市场复苏的节奏、汇率的波动以及其带来的预期不确定性(美国九月没有加息,大大增加了12月加息的概率)。其次是国内债市收益率已经较低。国内强力度维稳使得经济企稳的概率在悄悄增大,积极的财政政策带来的融资需求增加将持续成为悬在债市头顶的利剑。在这样的背景下,稳健的组合套息依旧可为,积极的组合可在套息基础上适当拉长久期。不过也应该注意到交易所回购已经悄然上涨,可能制约收益空间,值得警惕。
股市的急跌使得机会更多。但是可转债市场已经萎缩不少,存量转债也都不算便宜,我们认为可以根据不同产品的风险收益属性差别配置。
第4季度我们计划维持仓位,控制久期,梳理结构,重点在于持有票息。同时密切关注市场机会的变化,择机调整策略,力保组合净值平稳增长。
§5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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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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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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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交易。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交易。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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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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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运用固有资金(认)申购、赎回或买卖本基金的情况。
§8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托管人2015年1月4日发布任免通知,聘任张力铮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9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版;
5. 法律意见书
6.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9.2存放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9.3查阅方式
1.书面查阅:查阅时间为每工作日8:30-11:30,13:30-17:00。投资者可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2.网站查阅: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gffunds.com.cn。
投资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发电子邮件:services@gf-funds.com.cn。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