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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9年6月26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办理以下适用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和转换等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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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赎回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基金销售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活动需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执行。
2、投资者可与招商银行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该金额即为申购金额,上述基金每期最低申购额不低于人民币300元(含300元)。基金定投业务不受日常申购业务的最低金额限制。具体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招商银行的相关规定。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转换费用与转换业务规则可参照本公司2015年9月17日发布在指定媒体和公司网站的《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开通转换业务并在直销机构实行申购补差费率优惠的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100-888
网址:www.hongdefund.com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