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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战争与政治
战争是流血的政治,政治是不流血的战争!
一、绝对战争与现实战争
121. 大多数战争好像只是双方在发怒,在发怒的情绪下拿起了武器保卫自己和威胁对方,若有机会,也给对方以打击。因此,这些战争并不是两个相互破坏的因素的直接冲突,而是彼此分隔开的、只在一些小接触中爆发火花的两个因素的紧张状态。战争是以可能性、机会、幸运与不幸运的赌博为基础的,严格的逻辑推论在这种赌博中常会完全不起作用,甚至于会成为思考活动的无用而累赘的工具;此外,还可以进一步得出结论说,战争也许成为一种有时很像战争有时又不十分像战争的东西。
二、战争的内在联系
122. 战争就只会有一个结果,那就是最后的结果。在取得最后结果之前,一切都没有决定,作战双方既没有赢得任何东西,更没有损失任何东西。必须在这里不断指出:一切取决于最后的结果。由此可见,战争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它的每个部分(各个结果)只有同整体联系起来才有价值。认为战争中的各结果之间有联系的这种看法,可看作是一个方面的看法。同这种看法相对立的还有另一个方面的看法,即认为战争就是由一些各自独立的结果构成的,这些结果就如赌博中的各自独立的"局"一样,前几局的输赢对今后的输赢并没有影响。因此,在这里主要的只是这些结果的总和,且人们能够把每个单个的结果像筹码一样积存起来。从事物的性质上来看第一种看法是正确的一样,而第二种看法从历史上来看是正确的。不遇到什么困难就能获得一些微小的普通利益的情况是非常多的,战争的要素越缓和,此情况(第二种看法)就越多。可是,正如第一种看法在战争中完全适用的情况很少一样,第二种看法不需要第一种看法的补充就在战争中到处都适用的情况也很少。假如我们坚持上述看法中的第一种看法,那就应该承认,每一次战争从一开始就必须看作是一个整体,统帅向前迈出第一步时,就必须要明确一个目标,使一切行动都指向它。倘若我们赞成第二种看法,那我们就会去追求每一个次要的利益本身,而把其他一切留待以后解决。上述两种看法中的任何一种都不是完全不适用的,因而,对它们都不能不加以考虑。但是,我们在运用它们时应该区别对待:第一种看法正是基本观点,到处都应以它为基础,而第二种看法仅是第一种看法在具体情况下的一种修正。
三、关于战争目标的大小和使用力量的多少
123. 我们必须给予敌人的压力多大,这取决于我方与敌方政治要求的大小。如果双方都已了解对方政治要求的大小,那么使用力量的尺度就会是相同的。可是,双方政治要求的大小并不总是很明显的,这也许是双方使用的手段所以不同的第一个原因。
各国的地位与情况不同,这也许是第二个原因。
各国政府的意志力、特点和能力很少相同,这也许是第三个原因。
上述三点让我们不能准确地估计会遇到多大的抵抗,因此不能准确地确定应该使用什么手段和可以提出什么目标。由于在战争中使用的力量不够,不但可能得不到什么成果,反而会遭到严重的损失,因此双方都力图在这方面胜过对方,于是就产生相互作用。这种互相作用可能使人们在使用力量方面趋向了极端(如果这个极端是可以确定的话)。这样一来,就会不考虑政治要求的大小,手段就会失去同目的的一切联系。可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最大限度使用力量这个意图往往会因为自己内在关系的牵制而不能实现。于是进行战争的人又回到折衷的道路上来,在行动时就或多或少地遵循这样的原则,就是只使用为达到政治目的所必需的力量以及确定为达到政治目的所必需的目标。为了遵循这个原则,他必须放弃任何取得成果的绝对必然性,而不再去考虑那些遥远的可能性。
124. 在近代以前,军队是靠国库维持的,君主几乎把国库看成是他私人的金库,至少看作是属于政府而不属于人民的东西。一国同其他国家的关系,除了一些贸易往来以外,大部分只涉及国库或者政府的利益而不涉及人民的利益。因此,政府以巨大财产的所有者和管理者自居,不断努力增加财富,但是它的臣民对此却没有多大兴趣。人民根本未直接参加战争,只是通过其一般素质的优劣对战争有一些间接的影响。 这样,当政府脱离了人民并把自己看成是国家的时候,战争也就纯粹是政府依靠国库内的金钱和本国的、邻国的无业游民所从事的事业了。于是各国政府所能够使用的手段就有了一定的限度,就是说使用手段的规模和持续的时间都有了一定的限度,这种限度是作战双方彼此都能估计出来的。有了这种限度,战争的最危险的方面就消除了,即趋向极端的趋势和与此有联系的一系列难以估计的可能性就消失了。
人们大体上可以知道敌国有多少金钱、财富与信用贷款,也可以知道敌国有多少军队。在战争开始时大量增加这些东西是不可能的。知道了敌人最多会有多大的力量,对于自己不会遭到完全的毁灭就有了相当的把握;意识到自己力量有限,也就会选择适当的目标。既然不致遭到极端的打击,自己也就没有必要去追求极端了。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必然性不再驱使人们去追求极端,只有勇气和荣誉心还能促使人们追求极端,可是这在国家关系中会遇到强大的阻力。君主甚至于自己担任统帅也不得不谨慎地对待战争工具。如果军队被粉碎了,他就无法建立新的军队,并且除了这支军队以外,他什么也没有了。这要求在采取行动时特别慎重。只有当时机极为有利时,才可以使用这种代价很高的手段。统帅的艺术就在于善于创造这样一种极为有利的时机。在这种时机还没有出现的时候,仿佛人们就无事可做,就没有理由采取行动,进攻者最初的动机也就消失于谨慎与踌躇之中。这样,实质上战争已变成真正的纸牌游戏,洗牌的是时间和偶然性。战争就其意义来说只是一种比较强硬的外交,是一种比较有力的谋求谈判的方式,在这里会战与围攻是重要的外交文书。即便是荣誉心最强烈的人,他的目标也只不过是谋取适当的利益,以便缔结和约时作为资本。所以我们的结论是:战争之所以具有这种有限的、规模较小的形态,是因为它所依靠的基础是窄小的。
125. 法国大革命爆发时,情况就是这样。奥地利和普鲁士试着运用它们的外交式的军事艺术进行战争,不久,这种军事艺术就显得不够用了。在当时,人们按照习惯的方式观察事物,将希望寄托在为数不大的军队上,可是,在1793年出现了一种人们没有预料到的情况。战争突然又成为人民的事情,而且成为全部都以国民自居的三千万人的事情。由于人民参加了战争,于是,不是政府和军队,而恰是全体人民以其固有的力量来决定问题了。这时,能使用的手段和所能作出的努力已经没有一定的界限了,用来进行战争的力量再也遇不到任何阻力了,所以,对敌人来说危险也是最大的。当一切在拿破仑手中都趋于完善之后,这支依靠全体人民的力量的军队就信心百倍地踏遍欧洲,粉碎了一切抵抗,在任何旧式的军队前面从来没有产生过犹豫。战争自从拿破仑出现以后,首先在作战的一方(拿破仑一方),而后又在另一方(被拿破仑侵略的一方)变成全体人民的事情,于是战争获得了完全不同的性质,或更正确地说,战争已十分接近其真正的性质,接近其绝对完善的形态。战争中用的手段已没有明显的限制,这种限制已经消失在政府及其臣民的干劲和热情之中。由于手段增多,能取得的成果的范围扩大,由于人们的激情极为强烈,作战的威力异乎寻常地提高了,打垮敌人便成为军事行动的目标了。只有当敌人软弱无力地倒在地上时,人们才认为能停止行动,可以据目的进行谈判了。于是战争要素从一切因袭守旧的桎梏中解脱出来,爆发出全部自然的力量。这是因为各国人民参加了这一重大的国家事务。而人民所以参加,一方面由于法国革命在各国内部产生了影响,另一方面由于各国人民遭到了法国人的威胁。
四、以打垮敌人为战争的终点
126. 战争目标,就其概念来说,永远应该是打垮敌人,这正是我们的论述所依据的基本观点。在这里,理论所能指出的只是:重要的是密切注意两国的主要情况。这些情况可形成一个为整体所依赖的重心,即力量与运动的中心,所有力量的集中打击都必须指向敌人的这个重心。古斯达夫·阿道夫、亚历山大、查理十二和腓特烈大帝,他们的重心正是他们的军队,假如他们的军队被粉碎了,那么他们也就完了。那些被国内的派别搞得四分五裂的国家,它们的重心多是首都。那些依赖强国的小国,它们的重心是同盟国的军队。在同盟中,重心是共同的利益。在民众武装中,重心是主要领导人和民众的情绪。打击应该针对这些目标。假如敌人由于重心受到打击而失去平衡,那么,胜利者就不应让对方有时间重新恢复平衡,而应该一直沿这个方向继续打击,换句话说,应该永远打击敌人的重心,而不以整体打击敌人的部分。以优势的兵力平平稳稳地占领敌人的一个地区,只求比较可靠地占领这个小地区而不去争取巨大的成果,是不能够打垮敌人的。只有不断寻找敌人力量的核心,向它投入所有力量,以求获得全胜,才能够真正打垮敌人。我们不管要打击的敌人的重心是什么,战胜和粉碎敌人军队始终都是最可靠的第一步,并且在任何情况下都会是极为重要的。我们认为,从大量的经验来看,打垮敌人主要能采取下列几种办法:
(1)如果敌人的军队在某种程度上是敌人起主要作用的力量,就去粉碎这支军队。
(2)若敌人的首都不仅是国家权力的中心,而且也是各个政治团体与党派的所在地,就占领敌人的首都。
(3)敌人的最主要的盟国如果比敌人还强大,就有效地打击这个盟国。
127. 假如我们能够通过战胜几个敌人中间的一个敌人而战胜其余的敌人,那么,打垮这一个敌人就必定是战争的目标,因为我们击中了这敌人也就击中了整个战争的共同重心。现在,我们要进一步谈谈打垮敌人这个目标在什么情况下才是可能的与适宜的。
首先,我们拥有的兵力必须足以:(1)使我们能够对敌人军队获得一次具有决定性的胜利;(2)使我们能够经受得起必要的兵力消耗,可把胜利发展到敌人不再能够恢复均势的程度。
其次,我们在政治上的处境必须能保证,这样的一次胜利不至于招来新的强大的敌人,不致为了对付他们而丢开原来的敌人,即不被敌人围魏救赵。
128. 时间是交战双方都需要的,问题就在于双方中的哪一方就其处境来看能够指望首先由时间中得到特殊的利益。假如双方的特殊情况可以相互抵消,那么,显然是失败者首先可以得到这种利益。这当然不是根据力学的法则,而是根据心理学的法则。嫉妒、猜忌、忧虑,有时再加上义愤全是不幸者自然的保护神,它们一方面会给不幸者招来朋友,另一方面会削弱和瓦解不幸者的敌人的同盟。因此,时间与其说是对于征服者有利,不如说对被征服者有利。其次,我们应该考虑的是,利用最初的胜利,是需消耗巨大的力量的;这种力量的消耗不是消耗一次就可完结了的,而是不断继续消耗着的。国家的力量虽然足以使我们占领敌人的地区,可并不是永远经得起继续占领敌人的地区所需的大量消耗的,这种情况下,国家继续供给会越来越困难,以至最后可能完全都无法供给。这样一来,仅仅时间就能使情况发生剧变。
但是,时间也可能成为占领者的力量中的一个因素。只不过这种情况只有在下述场合才能发生,那就是失败者已经不再能进行反攻,局势不可能发生有利于他的剧变,也就是说他的力量中的这个因素(时间)对占领者已不再起作用了。因为占领者早已经完成了主要的事情,最大的危险已经过去,简而言之,敌人已被打垮。
五、以较有限的目标为战争的终点
129. 打垮敌人如果可以实现,就应看作是军事行动本来的绝对目标。实现这一目标的前提条件是:追求这一目标的一方必须在物质上或者精神上占有很大优势,或具有卓越的敢作敢为的精神,即富于冒险的精神。在不具备了这些条件的情况下,军事行动的目标只能有两种:或者是夺取敌国的一小部分或不很大的一部分国土;或是保卫本国的国土,等待比较有利的时机的到来。后一种目标常常是防御战的目标。等待比较有利的时机是假定未来的确有可能给我们提供这样的时机。所以只有在具有这种前景的情况下,我们才会有理由进行等待,即在进行防御战时。相反,如果未来不会给我们带来更好的前景,而给敌人带来更好的前景,那我们只能采取进攻战,即应当充分利用当前的时机。
六、作为一种政治工具的战争
130. 战争并不属于艺术和科学的领域,而是属于社会生活的领域。那是一种用流血手段来解决的巨大利益冲突,而且也正因为如此,战争才和其他的斗争有所不同。战争是政治的工具,战争必须从属于政治,也必须配合政治。军事艺术在它最高的领域内就变成了政治,当然不是写外交文书的政治,而是打仗的政治。但当人们说政治对作战的有害影响时(人们是常常这样说的),实际上他们所说的完全不是他们想要说的意思,他们指责的其实并不是政治于作战的影响,而是政治本身。如果政治是正确的,也就是说,如政治同它的目标是一致的,那么,政治就其本身的意图来说就只会对战争发生有利的影响。当这种影响同目标不一致时,其原因只能到政治指导的错误中去寻找了。
七、有限目标的进攻战
131. 即使在不能以打垮敌人为目标的情况下,仍旧可以有一个直接的积极目标,当然此积极目标只可能是占领敌人的一部分的国土。占领敌人一部分国土的利益如下:可以削弱敌人的国家力量,从而也削弱了它的军队,另一面则可以增强我们的国家力量和军队;能把我们进行战争的负担部分地转嫁给敌人;此外,在签订和约时可以把占领的地区看作是一种纯利润,我们或者可以占有这些地区,或可以用它换到别的利益。
132. 我军由于占领敌人的地区而受到的削弱在程度上是不同的,这主要还取决于所占领的地区的地理位置。此地区越是等于我国国土的补充部分,也就是说被我们的国土所包围或者同我们的国土相毗连,越是位于我军主力的方向上,我军受到削弱的程度就越轻。相反,若占领的地区位于敌国的其他各地区的中间,位置偏远,地形亦不利,那么,军队就会受到显著的削弱,因而敌人不仅很容易取得会战的胜利,而且完全可以不战而胜。
133. 这种有限目标的战略进攻同以敌国的重心为目标的进攻比较起来,对不在进攻直接掩护下的其他地点更不能不进行防御,因此也决不可能像在以敌国的重心为目标的进攻中那样在时间及空间上充分集中兵力。即便只想在时间上集中兵力,也必须在所有适于这样做的地点同时进攻,这样一来,在某些地点本来可用小得多的兵力进行防御的利益就失去了。所以,在这种有限目标的进攻战中一切就更没有轻重之分,所有军事行动就不再可能集中成一个在主要的想法指导下的主要行动,整个军事行动就会更加分散,阻力(摩擦)就到处增大,偶然性也就会到处有更大的活动余地。
八、有限目标的防御战
134. 这种有限目标的防御战只能从等待的概念中寻找着它的目标。“等待”这个概念包括情况的变化、处境的改善,当处境根本不能通过内部的手段即通过抵抗本身求得改善时,就只好期待外力来帮助改善。所谓外力来帮助改善,是指政治关系的改变,这或是防御者有了新的盟国,或者是原来反对他的同盟开始瓦解了。防御者兵力小而不能进行任何猛烈的还击时,等待就成为目标。不过,依据我们给防御规定的概念,并不是每一次防御都是这样的。依据我们的概念,防御是较强的作战形式,正因如此,在有可能以强烈程度不同的还击作为目标时,人们也完全可以采取防御。我们必须从一开始我们就把这两种情况区分开,因为它们对防御有着不同的影响。在第一种情况下,防御者力图尽可能长期地占有并且完整地保持自己的国土,因为防御者这样做可赢得的时间最多,而赢得时间是达到他的目标的唯一的途径。防御者在大多数情况下也可以达到积极的目标,而且这能够为他提供在媾和时实现自己意图的机会,但他还不能把积极目标列入战争计划。在战略上处于这种被动状态时,防御者在某些地点可能取得的利益仅仅是抵抗住敌人的进攻;即便他在这些地点上取得了优势,也必须转用在其它地点去,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各处的情况通常都是十分紧急的;如果他连这样做的机会都没有,那么往往就只能去取得微小的利益,即取得暂时的喘息的机会了。当防御者的兵力不是太小时,在防御的目标和实质不变的情况下,他也完全可以采取一些小规模的进攻行动,如入侵、牵制性进攻、进攻个别的要塞等,可这时主要的目的是获得暂时的利益,来补偿以后的损失,而不是永久的去占领。但在第二种情况下,防御中已经含有积极的意图,防御已经带有较多的积极的性质,且各种条件越容许进行猛烈的还击,积极的性质就越多。换句话说,越是主动地采取防御,以便将来确有把握地进行第一次还击,给敌人设下的圈套就会越大胆。最大胆的、成功时效果最大的圈套是向本国腹地退却,这也正是同上一种防御方法差异最大的一种手段。
第九章 游击战
135. 一般来说,民众战争应该看作是战争要素在我们这个时代突破了过去人为的限制的结果,看作成我们称之为战争的整个发酵过程的加强和扩大。一般来说,擅长运用民众战争这一手段的国家会比那些轻视民众战争的国家占有相对的优势。可能会有人认为,民众战争所耗费的各种力量,如果用在其他战斗手段上,可能更卓有成效。可是人们用不着多加以研究就会确信,这些力量绝大部分是不能自由支配的,不能随意使用的。这些力量中的重要部分,即精神力量,甚至只有在民众战争中才能够发挥出效果来。
民众战争,这种非常分散的抵抗不适于通过对敌人进行时间上和空间上集中的重大打击来发挥效果,这是事物的性质决定的。这种抵抗的结果像物质的蒸发过程那样,取决于面积的大小。面积越大,民众武装同敌军的接触就越广泛,也就是敌军越分散,民众武装的作用就会越大。民众武装象暗中不断燃烧着的火焰一样破坏着敌人的根基。民众武装需要经过一定时间才能取得成果,因此,在敌对双方相互作用的那个期间,就会出现一种紧张状态,并有两种情形可能发生:第一种,由于民众战争在一些地点遭到挫折和在另一些地点慢慢歇下来,这种紧张状态可能渐渐消失;第二种,由于这种遍地燃烧的熊熊烈火从四面围困敌军,迫使它为了避免全军覆没从而退出这个国家。这种紧张状态可能会导致一种危机,要想仅靠民众战争造成这种危机,就必须具备这样的先决条件:或者被侵入的国家的幅员十分辽阔(除俄国以外欧洲任何其他国家都不存有这个条件),或者入侵军队的兵力同被侵入的国家的幅员极不相称(这其实是不存在的)。因此,人们如果不愿陷入空想,就必须考虑使民众武装的战斗同正规军的战斗结合起来,并通过一个总的计划让二者相互协调起来。民众战争只有在下列条件下才能产生效果:
(1)战争是在自己国家腹地进展的;
(2)战争的胜负并不仅仅由一次失败决定;
(3)战区包含非常大一部分国土;
(4)民族的性格有利于采取这种办法;
(5)国土上有森林.山脉.沼泽,或耕作地,地形极为复杂,通行困难。
136. 居民住得很分散的情况十分有利于发挥民众战争的效果。有这种特点的地区,就可以分割成更多的零散的小块,更便于人们隐蔽,在这儿道路虽多,但很不好,军队舍营会遇到很多的困难,特别是民众战争通常所具有的那种特点在这里会小规模地反复出现。这种特点就是:处处都有抵抗的因素,但是,处处又都捉摸不到。假如居民集中在一些村庄里居住,那么,敌军就会占领那些反抗最强烈的村庄,甚至为了惩罚居民而将这些村庄抢光、烧光。民兵和武装的民众不能并且不应该用来对抗敌军的主力,甚至也不能用来对付较大的部队,它们不能用来粉碎敌军的核心,而只能从外部和边缘去吞食敌人的部队。它们应该在进攻者的大部队没有到达的战区两侧地区起来反抗,让这些地区完全摆脱敌人的影响。它们应该像聚集在战区两侧的乌云,紧随着前进的敌人移动。凡是敌人完全没有出现的地方,民众不会缺少武装起来反抗敌人的勇气,附近地区的大批居民追随着这个榜样,便会接连燃起反抗之火。这样,反抗的火焰就会以燎原之势蔓延,最后烧到进攻者的基地,烧到他的交通线,并且破坏他的生命线。当然,我们并不将民众战争夸大为万能的,并不把民众战争看作是单靠军队无法对付的用之不尽而不可战胜的东西。总之,我们的结论不是以那些吹嘘民众战争的言论为基础的,但是,我们依然只能承认,人们不能像驱逐一队士兵那样赶走武装的农民。士兵会像一群家畜那样集结在一起,经常是笔直地向前奔跑,而武装的农民却用不着什么巧妙的计划便会向四面八方散开。这样一来,任何小部队在森林地、山地、或者地形极其复杂的地区行军就都十分危险,因为随时都可能发生战斗。一支行军的纵队纵使很久没有发现新的敌人,那些早被纵队先头逐走的农民也还可以随时在纵队尾部附近出现。至于破坏道路和封锁隘路,正规军的前哨或别动队所用的手段同发动起来的农民所使用的方法比较起来,就几乎像自动机器的动作同人的动作比较一样。敌人除了派很多部队护送运输队,驻守在兵站、隘口、桥梁等地之外,没有别的对付办法。民众武装最初的活动规模总是有限的,敌人因为害怕过分地分割自己的兵力,派来对付他们的部队也是不大的。民众战争的火焰经常恰恰就是在同这些小部队的斗争中燃烧起来的。在某些地方,民众武装凭借数量上的优势打败了敌军的这些小部队,于是他们的勇气增加了,斗志更激昂了,斗争也更加积极了,一直发展到能够决定全部结局为止。依据我们对民众战争的看法,民众战争必须像云雾一样,在任何地方也不凝结成一个反抗的核心。否则,敌人便会用相应的力量来打击这个核心,粉碎它,俘虏大批人员。这时,群众的勇气便会低落下来,大家都会认为大局已定,继续奋斗是徒劳无益的,所以放下手中武器。但另一方面,这种云雾却还有必要在某些地点凝聚为较密的云层,形成一些将来能够发出强烈闪电的具有威胁力量的乌云。这些地点,恰如我们已经说过的那样,主要是在敌人战区的两旁。在这里,民众武装必须结合成更大的、更有组织的整体,并配以少数正规军,这样,民众武装便会具有正规军的形式,敢于采取较大规模的军事活动。从这些地点起,越往敌人的直后方,民众武装应当越分散,因为他们在那儿会受到最强烈的打击。上述较为集中的民众武装的任务是袭击敌人留下的较大的防备部队。除此外,它们还要使敌人产生恐惧和忧虑,加深整个民众武装在精神上所造成的印象。没有这些较集中的民众武装,民众武装的所有活动就会没有力量,整个形势就不足以让敌人产生极大不安。
137. 统帅要想根据自己的意愿让民众武装具有上述力量,最简便的方法是派一些正规军组成的小部队去帮助他们。没有少数正规军去作这种鼓舞人心的支持,居民多半会缺乏拿起武器的信心和动力。派来帮助的部队越多,对民众的吸引力便越强,民众斗争的声势就会像雪崩那样愈来愈大。但是,支援民众武装的正规军数量也有一定的限度。一方面,为了达到这个次要目的而将整个军队都分散去支援民众武装,因而形成一条处处薄弱的。宽正面的防线(在这种情形下,正规军和民众武装肯定会同归于尽)是有害处的。另一方面,经验也告诉我们,一个地区的正规军太多时,通常会减弱民众战争的力量和效果。其原因:一是正规军太多会将过多的敌军吸引到这个地区来;第二,这时居民便会依赖自己的正规军;第三,大量部队驻在一个地区,宿营、粮食供应、运输等就会大大消耗居民的力量。
138. 防止敌人对民众战争进行强有力的还击的另一个手段是:很少或根本不将这一巨大的战略防御手段用于战术防御,这也是运用民众战争的一个重要原则。民众武装的战斗的特点同素质较差的部队的一切战斗的特点相同,他们攻击十分猛烈而有力,可是不够沉着,很难持久。此外,对民众武装来说,战败和被击退是无关紧要的,因为他们对这早有准备。但是,他们却不能遭到伤亡惨重、被俘很多等致命的打击,这样的失败会让民众战争的火焰很快地熄灭。这两个特征同战术防御的性质是完全不相容的。防御战斗要求部队进行持久的、缓慢而有计划的行动和果敢的冒险;如果防御只是一种单纯的可以很快放弃的尝试性活动,那么,它永远也不能带来成果。因此,用民众武装防御某一地段时,决不应该让他们进行决定性的防御战斗,否则,即使情况再有利,他们也会遭到毁灭。由此可见,民众武装可以并且应该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用来防守沼泽的堤道、山地的入口、江河的渡口等。然而,当这些地点被敌人突破时,民众武装便不能集结在狭小的、最后的避难所(即正规的防御阵地上)而给敌人封锁住,他们应该分散开,利用突然袭击继续进行防御。不管民众多么勇敢,多么尚武,无论他们对敌人的憎恨多么强烈,地形对他们多么有利,也决不能否认,民众战争在过分危险的气氛中也是不能持久的。因此,假如人们想让民众战争这种燃料在某个地方燃起熊熊烈火,那就必须选择一个离危险较远的既通风而又不致遭到可以扑灭火焰的巨大打击的地方。
139. 民众武装战争的支持可以通过两种不同的方式纳入战略防御计划,那就是:将民众武装作为会战失利后的最后补救手段,或者作为决定性会战前的自然辅助手段。在后一种情况下,必须以朝本国腹地退却为前提。
140. 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应该以为自己的命运,即自己的整个存亡,取决于一次会战(即使是最有决定意义的会战)。一个国家纵使战败了,通过征集自己的新兵和利用敌人在每次持续性的进攻中必定要受到的兵力上的削弱,也可以期待形势的转变,此外,还可能得到外来的援助。一次会战的失败离亡国仍有很大的距离。当民众看到自己被放于深渊的边缘时,他们会像溺水的人本能地去抓稻草那样,想尽一切办法来挽救自己,这是符合精神世界的自然规律的。一个国家纵使比敌人弱小得多,也不应该不做这种最后的努力,否则,人们就不能不说这个国家已经失去了灵魂。这种努力并不排斥签订一个代价很大的和约让自己免于完全灭亡,这种讲和意图同样也不排斥这些新的防御措施所起的有利作用。这些措施既不会增加媾和的困难,也不会让媾和的条件更不利,而是会使媾和更容易,媾和的条件更为有利。当我们可以期待那些同我国的存亡有很大关系的国家的援助时,采取这些措施就更为必要。因此,假如在主力会战失败后一个政府只想使民众迅速地酣睡在和平中,并且因为被严重的失望情绪所压倒,失去了发动一切力量的愿望和勇气,那么,它一定会由于软弱而犯下不能坚持到底的错误,而且表明自己是不配获得胜利的。也许正因为这样,也就没有能力取得胜利。由此可见,一个国家所遭受的失败不论多么惨重,仍然必须利用军队向本国腹地的退却来发挥要塞和民众武装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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