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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个人银行账户将分类-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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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讯《下月起个人银行账户将分类-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主要内容是个人银行结算账户,B07版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12月1日起,个人在银行开立账户,每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帐户,如果已经有Ⅰ类户的,再开户时只能是Ⅱ、Ⅲ类账户。三类账户有什么区别?,现在请大家看具体新闻资讯。
下月起个人银行账户将分类

B07版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12月1日起,个人在银行开立账户,每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帐户,如果已经有Ⅰ类户的,再开户时只能是Ⅱ、Ⅲ类账户。三类账户有什么区别?11月16日,新文化记者走访了长春部分商业银行。

重新绑定消费更加安全

采访中,一些市民反映,自己工资卡绑定了支付宝、微信用于日常消费,每天都刷。如果换卡重新绑定,觉得太麻烦。

银行业内人士表示,有些客户将重要的工资卡和支付账号绑定,风险确实不小。客户可以开立不同类型的账户,分别用于不同的消费,降低风险隐患。比如,客户可以把工资卡绑定开立一个Ⅱ类或Ⅲ类账户用于绑定支付账户,工资发放后将一部分资金从工资卡转入Ⅱ类或者Ⅲ类账户,用于线上小额消费和缴费,其他资金仍然存放在工资卡中。从而通过Ⅱ类、Ⅲ类账户实现账户风险隔离,彻底保证工资账户资金安全。同时,Ⅱ类、Ⅲ类账户线上消费、缴费具有一定限额,万一出现风险,损失也能控制在有限范围内。

已开立Ⅰ类账户不受影响

为减少对社会公众的影响,此次《通知》主要对增量账户进行规范,即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已经开立Ⅰ类户的,不再新开Ⅰ类户,只能开立Ⅱ、Ⅲ类户。个人在2016年12月1日前已经开立的Ⅰ类户不受此次规定影响,仍然保持正常使用。

《通知》要求银行应当对2016年12月1日前同一个人开立多个Ⅰ类户的情况进行排查,核实个人开立多个账户的合理性。

个人开户数量较多的,银行应该要求个人作出相应说明。个人无法说明合理性的,银行应当引导个人归并冗余账户,或者采取降低账户类别等措施,帮助个人合理存放资金,保护资金安全。

新文化记者 李德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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